办公建筑是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通常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
辦公建築應設置的消防設施彙總如下:
1、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注:占地面積大于300㎡的辦公建築,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建築高度大于15m或建築體積大于10000m?的辦公建築,以及高層辦公建築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依據:《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8.1.5-1/建築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築,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8.1.7-3、8.1.7-6/高層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于15m或建築體積大于10000m?的辦公建築、教學建築及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築,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2、消防軟管卷盤
注:建築高度大于100m的辦公建築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
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8.2.4/ 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于100m的建築和建築面積大于200m?的商業服務網點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高層辦公建築,以及設置具有送回風道(管)系統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于3000㎡的其他單、多層辦公建築,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依據:《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8.1.9-1、8.1.9-2、8.1.9-7/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設置具有送回風道(管)系統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于3000㎡的其他單、多層公共建築。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8.3.2-10/其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商店营业厅,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4.1-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5、排煙設施
注:建築面積大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房間,建築面積大于300㎡且可燃物較多的房間,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應設置排煙設施。無開啓外窗、建築面積大于50㎡的房間,或無開啓外窗房間的建築面積不大于50㎡,但總建築面積大于200㎡的無開啓外窗的區域,應設置排煙設施。
依據:《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8.2.2-7、-8、10/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房間,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于300㎡且可燃物較多的房間,民用建築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應設置排煙設施。
《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8.2.5/建築中下列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且無可開啓外窗的房間或區域應設置排煙設施:
1 建筑面积大于50㎡的房间;
2 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区域。
6、防煙設施
注:辦公建築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設置防煙設施。
依據:《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准》(GB51251-2017)3.1.2/建築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准》(GB51251-2017)3.1.3/建築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築、工業建築和建築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築,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消防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
依據:《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10.1.8-3/公共建築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10.1.9-1、-2、-3、-4/民用建築下列部位應設置疏散照明:
1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
3 建筑面积大于200m?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4 建筑面积大于100m?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8、滅火器
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8.1.10/高層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築內應設置滅火器,其他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宜設置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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